網友遭遇“V”騙 百度被判賠償

2015年10月15日12:48:20 發表評論 3,849 ℃

加“V”認證,代表了一種審核、一種信譽,如果遭遇“V”騙,網友該如何索賠?昨天,海淀法院公布一起案例:推出加“V”認證的網站應該承擔責任,因此百度需要賠償給受害人12萬余元。

張先生于2013年11月20日上網查找塑料原料的供貨信息,在百度網搜索框中輸入關鍵字“吉林石化0215A”并點擊了“百度一下”,呈現的搜索結果列表排在第一位的是“緹雄貿易”網站,列表末尾帶有“推廣”字樣并有“V”字認證,同時出現在頁面右上方的是百度公司“放心搜索,全額保障”的擔保承諾。張先生因此與相關公司簽訂購銷合同,并于11月21日登錄百度賬號支付貨款120250元。之后該公司再無蹤跡。

網友遭遇“V”騙 百度被判賠償

11月29日,張先生按照“申請保障”的步驟提示,向百度提出保障申請遭拒絕,理由是“你購買的商品非因生活消費需要,暫不屬于保障范圍”。張先生因此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審理的關鍵在于認定百度加“V”認證過程中是否盡到合理注意義務、是否存在主觀過錯,進而判斷是否構成侵權。

百度表示,其在為客戶加“V”的過程中,已經要求對方提供了包括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原件的影印件,并要求提供了法定代表人手持自己身份證的肖像照片,該照片同時顯示了法定代表人的肖像和身份證上登記的照片,根據表面一致的審查原則,百度已經盡到合理注意義務,不應承擔相應責任。

法院認為,百度已經預見到“證件表面一致線上認證法”的漏洞,而且已經掌握了其他簡便易行的印證方法,卻仍然選擇采用寬松認證標準,致使本案發生,因此,應認定百度未盡合理注意義務。

法院一審判決百度賠償張先生120250元貨款及因訴訟產生的公證費、差旅費等合理支出。

百度不服,提出上訴,二審維持了原判。并且,二審法院還提出,百度加“V”認證系百度為客戶推出的信譽認證服務,加“V”認證不僅使得百度在網絡推廣中脫穎而出,同時也使得百度獲得直接或間接的利益,因而百度在進行加“V”認證審核時,理應盡到較一般推廣更高的注意義務,核實企業身份信息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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